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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法治照亮农村 廉洁促进和谐——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再次进党校
时间:2023-07-21  作者:李贵艳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村(社区)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基层治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然而,在农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层出不穷。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预防职务犯罪发生。613日,在“永德县村(社区)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贵艳以《筑牢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为题,为参训的百余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班在县委党校设主课堂,在各乡(镇)、勐底农场设分课堂,以视频会议形式对全县(社区)干部进行覆盖培训。

培训会上,李贵艳同志首先以“村(社区)干部是否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对象?村(社区)干部职务犯罪五大误区有哪些?”引入话题,向参训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有关村干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村干部管理职责和当前实际,讲解了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

随后李贵艳同志从“身边人身边事”着手,把近年来检察院办理的村(社区)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个案进行讲述,以案释法,并结合办案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村(社区)干部主观、客观方面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对农村基层干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教育预防、监督预防、惩治预防的对策,取得了较好效果。

下一步,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村(社区)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针对性、点对点宣传,进一步强化“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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