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检院   走进永检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检察生活   永检文化   魅力永德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醉驾翻伤自己,还要坐牢?
时间:2023-09-27  作者:字言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我喝酒后自己开车,翻车把自己擦伤了,我自己还要坐牢?我喝酒后自己开车,翻车把自己擦伤了,我自己还要坐牢的……”,被告人李某不断在嘴里念叨着这句话,他还有些没有缓过神来。

2023年9月14日,永德县人民法院对犯危险驾驶罪的李某判处拘役2个月零10天,并处罚金2000元。在接到上述判决后,李某立即被执行逮捕,“我家里的玉米没人收了,我家老人没人照顾了,我家孩子上学没人接送了……”,他切身体会到了失去自由的滋味,悔不当初。

日前,李某自己喝了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在路上翻车倒地把自己擦伤,路人报警才得以获救。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已远超醉驾标准,经事故认定,其负全部责任。本案经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是典型的危险驾驶行为,不论是否发生实际危害,也不论是危害到自己还是他人,都要依法定罪处罚。所以,检察官再次提醒大家,开车要有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共遵守,才能安全你我他。

版权所有: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12377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