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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检察官助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时间:2023-11-17  作者:王志鸿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推动永德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治”警示教育作用,2023年11月8日,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在县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庭审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永德县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及部分群众等30余人到场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审理。公诉人当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本案所有证据材料,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公诉意见,理性平和回应了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通过参加庭审,更加直观的了解被告人为了企业的经营发展,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信权力不信法,视法律为无物,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自己付出惨痛代价,企业陷入困境的过程。

通过本次庭审,给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系牢了法律红线,牢记时刻遵守纪法底线,这是永德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的有益探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永德县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为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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